
當前,我國職業教育正處在提質培優、增值賦能機遇期和改革攻堅、爬坡過坎關鍵期,在這個“雙期疊加”新階段,新《職業教育法》出臺,恰逢其時、意義重大、影響深遠。
新《職業教育法》修訂的時代意義
立法的重要作用是統籌、表達、平衡、調整社會利益。此次《職業教育法》全面修訂,不但關照了各方利益訴求,解決了人民群眾最關心、最直接、最現實的利益問題,體現了職教戰線廣大師生、院校和社會各界的意愿與關切,還充分反映了職業教育特色需要和現實需求,這必將有利于提升職業教育的認可度,塑造社會共識,為發展中國特色現代職業教育夯實法治基礎。
第一,新《職業教育法》是加快建設技能型社會的根本之法。
去年召開的全國職業教育大會,創造性地提出了建設技能型社會的理念和戰略,明確要高舉“技能型社會”這面旗幟,加快構建面向全體人民、貫穿全生命周期、服務全產業鏈的職業教育體系,加快建設國家重視技能、社會崇尚技能、人人學習技能、人人擁有技能的技能型社會。
新《職業教育法》首次以法律形式提出“建設技能型社會”愿景,并從三個方面規定了建設路徑:一是讓職業教育貫通人的全生命周期發展,明確在中小學中開展職業啟蒙、認知、體驗等教育;大力發展技工教育,全面提高產業工人素質;推進國家學分銀行建設,促進學習成果融通、互認;組織各類轉崗、再就業、失業人員以及特殊人群等接受各種形式的職業教育,扶持殘疾人職業教育的發展。二是讓職業教育形成多元主體參與的生態,以“產教融合”一詞取代了老法中的“產教結合”,明確要發揮企業重要辦學主體作用,推動企業深度參與職業教育,鼓勵企業舉辦高質量職業教育;允許企業設置專職或者兼職實施職業教育的崗位,將企業開展職業教育的情況納入企業社會責任報告;鼓勵行業組織、企業等參與職業教育專業教材開發。三是讓職業教育得到尋常百姓家的認可,明確規定國家采取措施,提高技術技能人才的社會地位和待遇,弘揚勞動光榮、技能寶貴、創造偉大的時代風尚;提出國家通過組織開展職業技能競賽等活動,為技術技能人才提供展示技能、切磋技藝的平臺,持續培養更多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、能工巧匠和大國工匠。
這一系列規定,重新審視職業教育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功能與作用,既為新時代職業教育發展明確了目標與方向,也把建設技能型社會的理念和戰略轉化為法律規范,為技能型社會建設提供了法律基礎和法治保障。
第二,新《職業教育法》的實施標志著我國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進入法治化階段。
改革開放以來,追求與普通教育同等重要地位,構建獨立的職業教育體系,實現職業教育現代化,是職業教育發展的核心任務與邏輯主線。其根本目的是為了使人們能夠平等地看待職業教育、接受職業教育,從而使得職業教育能夠在經濟社會發展中充分發揮作用。